FCC Part 15C 2022
有意輻射體射頻
FCC Part 15C — 有意輻射體射頻. 適用:無線物聯網, 車載物聯. 生效:2022-01-01;最後審核 2026-09-01.
適用範圍
- 無線物聯網
- 車載物聯
標準涵蓋什麼,我們怎麼測
FCC Part 15C 管「有意輻射體」:任何主動發射的設備,從 Wi-Fi、藍牙到 sub-GHz 遙控、LoRa、UWB 與蜂巢模組。與 15B 不同,它必須透過電信認證機構(TCB)取得認證、申請 FCC ID 與受讓人代碼;且設備須以實際銷售形態受測——天線、韌體功率表與外殼都會改變結果。
核心量測:
- 輸出功率、功率頻譜密度,以及 6 dB 或 20 dB 頻寬
- 頻段邊緣合規、帶外發射與混附輻射
- 天線增益,以及模組化認證附帶的條件
- 射頻暴露評估;穿戴或貼身使用的設備需做 SAR
取證後任何韌體變更都要走 Class II 變更申請,因此我們會保留原始測試檔案與功率表:複測只涵蓋受影響頻段,而不必重做整套提交。
FCC Part 15C 通常與 47 CFR Part 15 安排在同一批樣品上測試:一次送樣、一套測試日期,符合性聲明只需引用一份報告包。送測前我們會把樣品清單與測試計畫發你確認,避免到現場才發現少送配件。
官方來源: https://www.ecfr.gov/ ↗ 僅供參考,以官方原文為準。
市場合規路徑
- 無線物聯網 → 美國
範圍聲明:本頁為面向 AI 與人工閱讀的結構化事實摘要,並非符合性證書,亦不取代官方標準文本或市場監管決定。